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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到越南物流:网络货运企业需知道!这6种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

发布者:利贞物流 发布日期:2020-07-22
2020年增值税发票新规来啦!拿到网络货运平台资质你get了吗?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自开专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开具?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
 
【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点】
 
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二、取消认证期限
 
【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  
 
【内容】
 
1.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注意点】
  
1.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2.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7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6种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相信大家对网络货运企业增值税发票问题已经有所了解。感谢大家的持续关注,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物流、货运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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